中共中共原阳金豫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支部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2024-03-08

发布者:金豫河投资 浏览:807次

 中共中共原阳金豫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支部委员会

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

通  报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1年10月15日至12月15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中共原阳金豫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支部委员会进行了常规巡察。2022年元月26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向原阳金豫河投资集团党支部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有差距的整改情况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流于形式、不深入。

(1)开展学习教育不认真。未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未按照党史教育学习计划开展学习;“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落实不到位,班子成员无个人学习笔记,以党支部集中学习代替班子成员学习;支部12名党员仅4名党员(刘习峰、何志伟、闫兴坤、卢晨汐)提供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集中学习笔记;理论知识测试论述题答案相互抄袭。

整改情况:每周开展一次集中学习,将习近平总书记最新讲话精神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作为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进行学习;每季度召开一次全体党员会议,每次围绕一个专题组织讨论;强化学习效果(3月18日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简史》并交流讨论;定期对全体党员学习教育、学习笔记情况进行全面督导检查(3月31日对全体党员学习笔记进行检查)。

(2)理论学习不规范。贯彻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仅限于领学,无研讨交流;支部会议记录和理论学习记录混乱,一本多记。

整改情况:丰富“第一议题”制度学习形式,通过开展研讨交流的形式提高学习效果(2月17日以交流研讨形式进行“第一议题”学习);“三会一课”等相关会议记录,已做到分类记录,如实反映会议情况。

2. 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不力,对其极端重要性认识不足。意识形态工作无分管领导;没有积极主动完善意识形态相关机制;未每年向县委汇报意识形态工作;没有召开专门的舆情研判分析会议;没有对干部职工进行应对舆情风险能力的培训。

整改情况:1.完善支委班子建设和成员分工,指定郭衡同志作为意识形态工作的分管领导,保证党支部意识形态工作正常开展(于2月17日向县直工委提交支部副书记任免请示,于2月23获上级同意任免的批复);2.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支委会进行专题研究,结合实际情况及时传达学习了上级关于意识形态的要求,并做好安排部署(3月6日召开了意识形态分析研判会);3.每半年召开一次舆情研判分析会并对干部职工进行舆情风险能力的培训(3月7日进行了舆情风险应对能力的专题培训)。

3. 干事创业精气神不足,履行职能责任有弱项。

(1)主体责任扛得不牢,管理软弱无力。对原阳县金豫河冷链物流园建设项目等3个重点项目(金豫河对原阳县金豫河冷链物流园建设项目、原阳县产业集聚区城中村改造娄庄村安置区项目、原阳县任庄城中村改造项目)存在的施工单位更换和减少施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监理单位更换和减少监理部人员行为监管缺失,且未按合同给予收取违约金和罚款。原阳县2020年农村周转宿舍工程(第一批)、(第二批)项目建设过程中,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五大员均未到过施工现场,管理责任缺失。2020年原阳县蒋庄乡蔬菜大棚建设项目EPC总承包项目和原阳县靳堂乡智能温棚建设项目EPC总承包项目设计不科学,金豫河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无工程承包资质施工。

整改情况:冷链物流园项目:施工单位:责令项目施工单位按照要求足额配备现场管理人员,现场已安装人脸识别打卡机对人员进行监督。同时加强对现场管理人员的管理及要求,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进行施工,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施工单位已于2021年12月3日提出2名管理人员变更申请,2021年12月7日已对其进行批复。对于项目经理及主要管理人员无故缺勤情况已对其下达监理通知单,根据合同要求:按照项目经理每月到岗时间缺少一天罚款2000元,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每次罚款1000元标准执行;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每月到岗时间缺少一天罚款1000元,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每次罚款1000元标准执行,截止2021年12月底,对项目经理及主要管理人员累计罚款14000元,预计在项目2#冷库主体封顶后进度付款中扣除。监理单位:责令项目监理单位按照要求配备现场管理人员,不能满足要求的,按照不低于同等资格的标准进行人员变更,监理单位已于2021年12月23日提出2名专监工程师人员变更申请,2021年12月24日已完成申请批复。对于现场人数缺少情况,已责令监理部按照要求足额配备管理人员,并对监理单位在付款周期月度考核中给予扣分罚款的处罚,考核等级降为B级,考核系数降为0.85,共计罚款23955.28元,罚款已在第一次监理费支付中给予扣除,同时考勤设备已安装完成,加强对管理人员的监督与管理。任庄安置区项目:施工单位已于2021年10月11日书面提出更换项目经理申请,我单位在充分审核更换人员资质及能力之后,已于2021年10月14日批复,施工单位已于2022年2月9日按照合同约定缴纳违约金10万元;施工单位于2021年12月8日提出变更项目管理人员申请,我单位审核后已于2022年2月14日批复同意更换;监理单位于2022年1月4日提出更换部分监理人员申请,金豫河置业公司审核后于2022年2月14日批复同意更换。在以后的生产过程中,严格依照现场管理制度,加强对现场各类管理人员的管理,根据施工总承包合同中条款的约定,对于施工总承包方更换人员的请求按照程序进行提请和批复,对于无故更换人员的情况,做到及时发现,严厉处罚,确保工程质量安全高标准竣工。娄庄安置区项目:施工单位于2021年11月20日提出更换项目管理人员申请,金豫河置业公司经过审核后于2022年2月14日批复同意更换;监理单位于2021月12月6日提出更换部分监理人员申请,金豫河置业公司于2022年2月14日批复同意更换。下步将督促承包单位严格遵守申请批复制度,未经批复之前严禁私自进行人员变更,并严格按照总包合同约定,对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人员变更行为进行处罚。以后的生产过程中,严格依照现场管理制度,加强对现场各类管理人员的管理,根据施工总承包合同中条款的约定,对于施工总承包方更换人员的请求按照程序进行提请和批复,对于无故更换人员的情况,做到及时发现,严厉处罚,确保工程质量安全高标准竣工。原阳县2020年农村周转宿舍工程项目:目前已建立现场考勤签到管理要求,并严格执行,确保严格落实管理责任。2020年原阳县蒋庄乡蔬菜大棚建设项目EPC总承包项目和原阳县靳堂乡智能温棚建设项目EPC总承包项目:1.项目设计方案问题,已在项目建成投入运营后调整大棚管理方案,优化大棚局部结构,将电动升降杆及电动防风口整改成手动升降,使其更便于操作,避免由于油田杆过长操作困难等问题;2.大棚建设地势低,夏季水淹可能性大问题,已完成园区排水系统摸排,并完善优化排水系统;3.智能温棚功能不明显及灌溉设计不合理等问题,大棚的灌溉根据种植需要已增设滴灌设备,保温在原棚膜保温的基础上增加二层膜及三层膜进行保温,并根据棚内种植需要新增种植架及无土栽培架;4.金豫河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无施工资质问题:公司对资质及承建项目加强管理,避免金豫河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在没有施工资质的情况下,再承建建设类项目。

(2)制约作用未发挥,延迟完工。原阳县2020年农村周转宿舍工程第一批延误工期4个月,第二批计划竣工时间2021年12月31日,截至巡察开始仅完成总工程量20%左右,未按时间节点完成;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乡村电商服务站点设备配置不到位;县级电子商务服务中心企业入驻工作未实施;原阳县城河湖生态景观项目目前建设时间已过半,景观绿化工程、道路广场工程、给排水工程、标识及景观小品、消防工程等工程建设内容均未过半,进度缓慢。

整改情况:农村周转宿舍工程进度慢问题:自项目开工之日起,我单位组织人力物力积极开展工程建设,截至2022年5月,周转宿舍第一批已完成总产值的97%,一批4处周转房,已完工3处,另外1处已经开始收尾工作。周转房第二批已完成总产值的64%,批6处周转房,已有2处完工,2处主体一层正在建设,剩余2处施工队伍正在准备进场,工程建设垫资严重,现我单位资金压力巨大,下一步将积极对接甲方,跟进资金拨付情况,尽快推动项目进展。乡村电商服务站点配置不到位、部分站点负责人对电商服务的工作内容和意义没有认知的问题:进一步加强村站站点负责人业务辅导,通过微信视频等方式,加强与村站点负责人的沟通联系、业务指导辅导,督促站点规范建设和运营;加强村站站点负责人的培训,对之前未参加实操培新操作不熟练的站点负责人进行二次培训,不定期抽查站点负责人培训情况;通过强化实操培训提供技术支持,保证站点正常运营,省财政资金到位立即发放设施,集中安装物流设备,统一进行培训,实现快递到村,打通最后一公里。部分溯源设备未完成采购,县域农产品溯源系统未发挥实效问题:溯源设备已采购部分设备,尽快购买溯源全部设备加快项目进度发挥实效。大数据统计分析系统、物流系统未投入使用问题:大数据统计分析系统录入成功已投入使用;物流系统软件已开发成功,物流整合完毕仓储物流中心投入使用后进行录入数据信息。区域公共品牌“原上谷仓”至今仍未注册成功,原阳县区域农产品公众品牌的创建工作没有进展问题:区域公共品牌“原上谷仓”由于注册不通过;使用备用方案公共品牌“乡农五谷”已注册成功。公共品牌“乡农五谷”已有多个产品正在正常销售。县级电子商务服务中心企业入驻工作未实施,农产品展示展销中心还不能发挥产品销售功能问题:目前部分企业已递交入驻申请表,下一步将加快考核审批入驻流程,提升服务中心入驻率,提供各项扶持政策,为企业做好服务;目前农产品展示展销中心销售功能已在线上进行销售,举办、参加农产品展销会7场,累计参加的原阳企业、合作社等有90余家次,销售额逾150万元。所有入驻企业联系方式已在农产品展示展销中心公示,且产品周边放置企业名片,有详定产品价格,促进企业产品销售。物流体系建设进度慢,目前仅完成了仓储物流中心场地选址及相关快递物流企业合作洽谈等前期准备工作问题:已选取原阳县产业聚集区内一闲置仓库为原阳县电商物流配送中心,该仓库截止目前无物流单位入驻。原阳县电商物流配送中心闲置未投入使用;基础设施已购置到位,正进行整改装修,已有多个物流公司确定入驻;邮政公司平面设计图已出,包括顺丰、极兔、圆通、社区团购都将入驻仓储物流中心。推动村级服务点综合功能全覆盖,全面打通上行最后一公里和下行最后一公里。城河湖生态景观PPP项目进度未过半问题:项目建安工程费用总预算92429万元,自2019年9月20日开工,截至2022年4月底,开累完成产值46906万元,占比50.75%,建设产值已过半;导致目前建设进度暂缓的原因主要是红线用地未完成交付,项目公司将积极配合政府进行征地工作,征地完成后,全力加快施工建设。

(二)关于惩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存在不足的整改情况

1. 机关工作作风不实,对待工作不够认真。

(1)请销假制度执行不力,公司考勤弄虚作假。子公司黄河大厦迟到现象严重,对上班迟到问题无相应制约措施;请假无书面请假手续,2人借调金豫河参与公租房排查,公司考勤表仍显示正常上岗。

整改情况:严格按照《原阳金豫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考勤与假期管理办法》落实考勤管理,全体职工严格执行请销假流程。 

(2)学风文风不实。党支部主要负责人、1名总监2019年至2021年笔记本、知识测试、党员初心四问表等材料均存在别人代笔现象。

整改情况:党群工作部负责每季度对理论学习情况进行自查,包括对学习笔记的检查,端正党员学习态度,让党员主动学、积极学,确保学习教育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3月31日对全体党员学习笔记进行检查)

2. 对国有资产监管不力,资产资源浪费严重。7座标准化厂房招商进度缓慢,厂房全部空闲两年半,造成国有资产浪费。黄河大厦房屋一楼17间全部低于市场价租赁于1个人,没有竞价机制,无国有资产增值措施。

整改情况:标准化厂房:招商小组已组建,负责标准化厂房招租工作,原阳县产业集聚区提供的企业名录已全部联系完毕,目前河南通威饲料有限公司、河南同鑫模具有限公司、河南华硕包装有限公司、新乡市全盈铝业有限公司、河南吉森智美装饰材料有限公司、河南中巢家居装饰材料有限公司、新乡市黄河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原阳县凡品速食产业园有限公司,共计8家企业均有承租需求,目前正在进一步沟通参观及租赁事宜。同时发布招租公告,积极在市场上寻找意向承租方。黄河大厦房屋:现存租赁合同将在2022年7月份到期,已完成与租户做好沟通,加强合同管理,并已启动房屋租赁途径遴选,经多次会议研究决定,引入市场竞价机制进行租赁管理,来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并于2022年5月17日发布原阳县黄河大厦招租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2022年5月30日完成公开竞价,经过多轮报价,最终由新乡县朗公庙镇丙军货运信息服务部以56.8万元/年的租金价格竞得黄河大厦一楼租赁权。

3. 漠视群众利益,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重视关注不够。

(1)民生工程作用发挥不明显。未强制清退拖欠原阳县保障性住房租金逾期累计6个月以上的租户,治理租后闲置、转租转借现象成效不明显,分配空置房源不及时。

整改情况:未强制清退拖欠原阳县保障性住房租金逾期累计6个月以上的租户问题:经核查,拖欠租金逾期累计6个月以上的承租人共6户。截止至2022年5月26日,已联合住建局原阳县住房服务中心、各公租房小区属地派出所、各公租房小区属地社区等有执法权的单位完成强制清退拖欠原阳县保障性住房租金逾期累计6个月以上的租户4户。经审核确定属正当理由逾期交租1户,租金已完成追缴。剩余1户为祖师庙小区承租人3-3-103刘金民,鉴于其身份特殊(烈士遗属、10级残疾军人、优抚对象),为避免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不便对其进行强制清退,我司已向县政府主管部门请求处理意见,目前暂未得到回复。关于“治理租后闲置现象成效不明显”问题:一是组织开展各小区承租人用电情况核查工作,经核查共有70户承租人近半年用电量为0,疑似存在租后闲置行为;二是通过电话联系、告知书张贴等形式通知疑似租后闲置承租人递交情况说明及佐证材料;三是收取审核疑似租后闲置承租人递交的情况说明及佐证材料。经审核理由不正当的承租人,要求其立即办理退房手续,退回公租房;理由正当的承租人,要求其签署承诺书,并立即入住整改到位。四是建立租后闲置核查常态化机制。以承租人租赁合同起始日期为基准,每6个月核查一次承租人用电情况,将连续6个月用电量为0的承租人信息汇总登记,制作疑似租后闲置承租人核查名录。并按照前述步骤,清退疑似租后闲置承租人或要求其立即整改。截止至2022年7月14日,已完成清退租后闲置承租人13户;已有37户疑似租后闲置承租人签署承诺书,保证不再闲置其承租房源,并入住整改到位。剩余20户疑似租后闲置承租人未能取得联系,现已停水停电,并张贴通知要求其尽快递交证明材料或办理退房手续。关于“治理转租转借现象成效不明显”问题:一是组织开展公租房入户排查工作,入户核查承租人居住情况,制作疑似转租转借承租人核查名录;二是根据核查名录,开展第二轮入户排查工作,确定疑似转租转借承租人是否切实存在违规行为。如两次入户核查均非承租人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即确定该户存在转租转借行为。三是根据第一轮、第二轮公租房入户排查结果制作转租转借承租人名录,并要求转租转借承租人立即办理退房手续,退回公租房。四是建立转租转借核查常态化机制。按照前述步骤,不定期开展公租房入户排查工作,一旦发现并确定承租人存在转租转借行为,立即清退。截至2022年7月14日,经两轮入户核查共计完成摸排658户,确系转租转借行为承租人7户,目前已完成清退1户,剩余6户已通知7个工作日内办结退房手续。关于“分配空置房源不及时”问题:目前空置房源分配效率已得到显著提升,并做到了满足分配条件的空置房源“有一分一、退一分一”。2022年2月15日完成轮候配租4户,2022年3月10日完成轮候配租8户,2022年4月18日完成轮候配租33户,放弃配租2户。2022年6月9日完成轮候配租9户,放弃配租1户。在册轮候申请人轮候序号共计递进57户。

(2)防范化解安全隐患有疏漏。金豫河作为施工单位存在临时用电不规范施工、脚手架与线路距离过近、不戴安全帽施工等问题;原阳县黄河大厦商贸有限公司作为黄河大厦管理单位,对消防安全重视不够,消防责任意识不强,没有进行消防设施的日常监督检查;同心湖于2021年5月1日局部对外开放,湖区无安全救援设施,无安全救援人员。

整改情况:施工不规范安全不到位问题:编制《原阳金豫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安全文明施工手册》,下发下属施工单位,严格管理安全隐患,并及时与甲方沟通,对于影响安全施工的设施予以清除或挪动;黄河大厦消防重视不够问题:1.采购一批消防设备、灭火器、消防安全水带、应急灯、消防安全标志牌,对有消防隐患的设备进行更换,对人员密集容易出现消防安全隐患的地方粘贴消防安全标志牌,确保消防安全意识贯彻到人,提高公司综合消防防范能力。2.黄河大厦商贸有限公司对员工每月进行一场《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增强消防意识,同时公司也成立了“消防安全检查小组”要求各部门每两人为一组,每天各小组巡查公司1至6楼固定的消防器材和楼梯通道,确保及时发现解决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消,在每周例会各小组对检查出来的消防安全问题作出汇报和整改。同心湖局部开放区域无安全救援措施及人员问题:已放置救生圈约50余个、救生衣增配10个、救援船1辆,并联合县消防大队及蓝天救援、斑马救援等民间救援组织,多次进行消防安全应急演练、水上应急救援技能培训等活动。

4. 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坚决,违规列支问题突出。

(1)违规列支相关费用。巧立名目滥发食品、福利和电费等共计31.86万元。(2019年、2020年公司职工以加班的名义列支食品、水果和餐饮费,共计1.79万元,原始附件无加班事由、日期、人员名单。2019年至2021年,三八妇女节为职工发放慰问品,计5300元。2019年9月至2021年9月,标准化厂房、文化艺术中心的物业管理费均在金恒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公租房运营管理费中支付。2020年1月至2021年8月,金恒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将提取工会费与个人缴纳的会费上交金豫河工会账户后,又在金恒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公租房运营管理费中支付职工节日福利及劳保用品等2.27万元。2019年12月至2021年8月金豫河列支食堂电费8.42万元,支付给原阳县泓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合同中未注明该物业公司承担食堂电费。)

整改情况:以加班名义列支食品费用问题:按照《原阳金豫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费用支出管理办法》规范报销,杜绝此类事项再次发生。三八妇女节发放慰问品问题:已核查慰问品发放明细,并将等同于慰问品价值的金额5300元,按要求存入原阳县财政局财政专户,今后不再发放三八妇女节慰问品。标准化厂房、文化艺术中心费用由金恒支付问题:通过翻阅金恒公司凭证附件,核对核实了标准化厂房物业管理费用、修缮费用和文化艺术中心物业管理费用的具体支出账户和金额,并整理了由金恒公司支付的具体费用明细清单,已将由金恒公司支付的实际费用退回至金豫河集团公司公租房专户,后续将加强公租房费用支出审核,严格实行专款专用,杜绝再次出现该类事项。工会经费问题:已制定本年度工会经费年度预算,根据《原阳金豫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工会经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由集团公司及各全资子公司给予工会行政补助,解决工会经费不足的问题,工会根据实际情况,严格按规定统筹使用经费收入,今后不再使用公司经费账户支出工会相关费用。列支食堂电费问题:已在合同到期前与餐饮公司重新签订合同,明确约定对方为电费承担主体。

(2)私车公养。王天宝、卢珊珊等人私车报销汽油、过路费共计3.36万元。(2019年1月至2021年9月,私车报销汽油费2.83万元,过路费1972元。涉及王天宝、卢珊珊等23人;2020年1月至2021年1月,金恒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私车报销汽油费3377.4元,涉及赵俊、卢珊珊等7人)

整改情况:已召开会议对《原阳金豫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差旅费管理办法》进行全面研究,同时进一步完善了公司内部费用报销制度,发布《原阳金豫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规范费用报销手续的通知》,对公务卡支付、个人费用报销、差旅费报销提出严格要求,严格实行《原阳金豫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务卡管理办法》、《原阳金豫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差旅费管理办法》,以此提升费用支付透明度,进一步强化财务监督力度,杜绝费用报销乱象。

(3)超范围报销差旅费、业务招待费。卢晨汐等人虚列差旅费1.31万;无公函列支接待费27万元。(2019年1月至2021年9月金豫河超出时间范围列支差旅费1.31万元,如2020年4月卢晨汐报销2020年1月9日至11日差旅费计2540元,所附发票不在出差时间范围)

整改措施:虚列差旅费问题:根据巡察反馈意见,核实了相关差旅费明细,对根据报销当期财务报销制度确实属于超范围报销的费用,予以通知对应员工进行费用归还,且相关差旅费已退回;由集团财务部发布《原阳金豫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规范费用报销手续的通知》,在差旅费方面提出明确要求,涉及的餐饮费发票须在出差期间内,涉及的油票发票日期须在出差日期前后15日内,涉及的住宿类发票须在发票备注栏注明住宿日期、房间数等具体信息,无特殊情况,应于发票日期30日内申请报销,超过时间范围且不按照规定执行的,不再予以报销。同时严格实行《原阳金豫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务卡管理办法》、《原阳金豫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差旅费管理办法》,提升费用支付透明度,强化财务监督力度,避免再次出现虚报差旅费的情形。无公函列支接待费问题:严格按照《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落实事前审批流程,做到按规接待。

(4)存在廉洁风险。侯雷远、邢慧超等人公款私存49.28万元;(2019年1月至2021年1月,金豫河以备用金名义分别转入公司职工侯雷远、邢慧超、卢珊珊等个人账户共计47.24万元;金恒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020年将公租房运营管理费以备用金的名义分别转入李健,申振个人账户共计2.04万元)变相大额现金支付46.02万元。(2019年4月至2021年9月,金豫河在商场、超市等地购买办公用品及职工福利费、业务招待费等支出39.83万元,均打入本公司职工个人账户;金恒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019年10月至2021年7月,购买的办公用品、职工福利、业务招待费、维修、维护费等支出6.19万元,均打入本公司职工个人账户)

整改情况:根据巡察反馈意见,严格核查公司员工备用金款项明细,经核实,截至2021年1月,预支备用金已全部归还。公司公务卡制度《原阳金豫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务卡管理办法》已于2021年9月正式执行,后续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公务卡制度,并根据《原阳金豫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规范费用报销手续的通知》,加强员工费用报销单据审核,确保员工报销事项的真实性,有效规避公司相关资金风险、廉洁风险。

(5)未执行五个不直接分管制度。金豫河2021年3月至9月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均是胡宗安直接签字审批。

整改情况:目前,金豫河投资集团总经理已到位,并于2021年11月完成入职等手续办理,此类问题已杜绝。

(6)报销票据不合规。节日福利费用17.10万元原始附件不完整;(2019年6月至2021年9月之间,金豫河投资有限公司为职工发放端午节、中秋节及春节福利费用17.1万元;其中无领取人签字4.06万元,经费账户支出8.19万元。)支付职工伙食补助44.10万元无原始附件。(2019年5月至2021年9月金豫河投资有限公司拨付外包食堂职工就餐补助44.10万元,按人均25元标准补助,且原始附件无就餐人员名单)

整改情况:通过翻阅涉及节日福利和职工餐费的凭证,核实了相关附件明细,2019年5月至2021年9月存在个别未附签字或员工具体明细,涉及员工领取名单前期未附到凭证后面的,在相关负责部门留有备案,涉及职工餐费的凭证,前期未附有员工明细,员工明细名单在相关负责部门留底,以备后期查询;2021年9月之后的节日福利和职工餐费的凭证明细附件已按巡察反馈意见整改,附件齐全,后续将根据《原阳金豫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规范费用报销手续的通知》严格把控凭证附件明细,进一步合规化费用报销附件明细。

(三)关于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存在短板,组织能力欠缺的整改情况

1. 领导核心作用缺位,党建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

(1)机关党建与业务工作“两张皮”。2019年至2021年党支部工作总结、计划党建方面内容一致,缺少研究;制定的年度党员教育培训计划只停留在纸面上,无相关开展活动资料。

整改情况:定期召开党建工作推进会,做到常态化研究部署、制度化贯彻落实;根据年度党员教育培训计划开展各项党内活动,并做好活动资料存档。

(2)科学民主决策有缺陷。集团目前只有董事长一人,无法召开会议研究“三重一大”事项。

整改情况:坚持每周一召开党政联席会,董事长、总经理、支委会委员及各部门负责人均参会,负责研究集团公司“三重一大”事项,严格执行主要领导“末位发言制度”;2月份完成支委会副书记选举工作,完善支委班子建设,加强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和党管干部原则,确保“三重一大”制度落到实处(2022年2月17日递交副书记任免请示,2月23日获得上级同意的批复)。

(3)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专题组织生活会只有支部班子成员的批评意见,无其他党员的批评意见及整改方案、台账;“三会一课”会议记录不完整、混乱。

整改情况:制定出台了集团公司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指导意见,促进党建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加强会议记录管理,规范会议记录,把会议记录记全、记细,留存好相关资料,全面反映出会议内容。

(4)党费收缴不规范。2019年以来实行年薪制的党员1名,在年末兑现与绩效挂钩的薪酬部分未交纳党费,少交金额5192.40元,已补交

整改情况:党费已于2021年11月8日补交到位;组织支部党员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章》和《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关于党费缴纳问题的论述,教育全体党员提高自觉缴纳党费的意识,切实履行党员义务,按时、足额缴纳党费(4月15日支部书记以“党费这件事”为讲课主题,给全体党员上专题党课);严格按照党费收缴标准,对照工资表,准确计算缴费基数和缴费额,明确专人负责,收缴党费。

2. 执行人事制度不严格。2019年1月14日股东决定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2019年4月17日《原阳金豫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会议决议》产生的职工代表董事,未能按要求到县委组织部备案。

整改情况:第一时间与组织部取得联系,组织部表示金豫河集团不是行政事业单位,职工代表员工因无行政事业编制,故无法在组织部备案,目前已向国有企业资产服务中心完成备案工作。

3. 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与监督责任不到位。

(1)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防范廉政风险意识不强。2019年以来无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记录,未制订主体责任清单和监督责任负面清单及问题清单整改台账。“以案促改”教育虚化、形式化,廉政提醒谈话记录填写不规范。2019、2020年纪检监察工作报告内容与工作实际不相符。未开展治理“帮圈文化”活动。未严格按照县纪委操办婚丧事宜规定进行报批、审批。

整改情况:定期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重要工作及重要问题的研究部署工作,工作人员做好会议记录;针对班子成员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和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每半年一次组织班子成员填写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自我评价表,从严加强对班子成员的监督;开展书记谈心活动。支部书记每季度与班子成员谈心一次;结合正在开展的“以案促改”工作,深刻剖析违法违纪事实,发挥警示教育作用;收看警示教育宣传片,以案为戒,警钟长鸣,增强班子及成员遵规守纪的思想意识和干净干事的行动自觉;帮圈文化为2018年活动,公司于2019年成立,故未开展;根据县纪委监委相关规定,结合金豫河集团实际情况,制定并印发了《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规定(试行)》,严禁出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事件的发生。

(3)派驻纪检人员发挥探头作用不明显。2019年以来未参与集团支部研究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及“三重一大”“以案促改”等决策事项研究,没有对重要岗位人员开展经常性的提醒谈话,监督不到位。

整改情况:对党员干部进行经常性的警示教育,打好党员干部的预防针,增强其防腐拒变的能力,对有苗头性倾向的党员干部做好谈话提醒。

(3)监管机制不完善,集团监事会形同虚设。监事会自集团成立,未召开过全体监事会议,监事在集团从事财务、人事等重要岗位,没有对集团的重要事项进行会议研究,未履行检查公司财务、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等职责。

整改情况:已向县国资委提出监事会成员调整建议,待批准后,及时完成监事人员调整事宜,并按照《公司法》要求定期召开监事会议,履行监事职责。每月定期由财务部向原阳县国有企业资产服务中心报送财务经营情况相关数据报表。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7086888;电子邮箱yyjyhtzjt@163.com。

 

 

中共原阳金豫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支部委员会

2024年03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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